更新于2026年10月20日

特殊建筑物税(impozitul pe construcții)在罗马尼亚俗称„taxa pe stâlp”,自2025年起重新开征,现仅需再缴纳一次,即2026年度。自2027年起,罗马尼亚《税法典》(Codul fiscal)第十编废止。下文将说明纳税义务人、税额、申报缴纳期限,以及在该税种废止之前应当核查的事项。

什么是特殊建筑物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taxa pe stâlp”是罗马尼亚对《税法典》第十编(第496–500条)所规定的特殊建筑物税(impozitul pe construcții)的通俗称谓。该税种曾于2014年至2016年间征收,税率为1.5%,并自2017年起废止。

纳税人为罗马尼亚法人、通过在罗马尼亚的常设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的外国法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实体,征税对象为位于罗马尼亚境内的建筑物。主要涉及《固定资产分类及正常使用年限目录》(Catalogul privind clasificarea și duratele normale de funcționare a mijloacelor fixe)第1类所列建筑物,例如网络、杆塔、管道、内部道路或工业构筑物。因此,确定纳税义务时,须遵守《税法典》第十编在计税年度适用文本中关于纳税人类别、例外情形及应税建筑物的规定。

依照《税法典》第九编须缴纳房产税(impozit pe clădiri)的建筑物,以及免征房产税的建筑物,不适用本税。

2026年特殊建筑物税的税额是多少

  • 0.5%:按纳税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拥有建筑物的账面净值计征,即建筑物账户中登记的价值减去累计会计折旧;
  • 0.25%:按属于国家或行政区域单位公有或私有财产、由纳税人以管理、特许经营、无偿使用或租赁方式持有的建筑物价值计征。

计税价值仅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确定一次,年度内不再重新计算。特殊建筑物税支出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予扣除。

2026年申报及缴纳期限

  • 2026年5月25日 –计算并申报税款;
  • 2026年6月30日 –缴纳第一期税款(50%);
  • 2026年10月31日 –缴纳第二期税款(50%)。

于2026年5月25日前申报并全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享受10%的优惠。对于采用变更财政年度(非日历年度)的纳税人,上述期限分别对应其财政年度的第五个月、第六个月和第十个月。

您将在2026年10月31日前缴纳最后一期税款?我们可在缴纳前为您核查计算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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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起有何变化

根据第89/2025号政府紧急法令,第十编“特殊建筑物税”自2027年起废止;采用变更财政年度的纳税人,自2027年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废止。因此,2026年是计算、申报和缴纳该税的最后一个年度。

废止并不消灭2025年和2026年度的纳税义务。这两个年度的申报和缴纳在5年的一般税收时效期间内仍可接受税务检查,国家税务管理局(ANAF)在2027年之后仍可核定可能存在的差额。

特殊建筑物税引发的法律问题

该税的重新开征引发了税收立法可预期性方面的问题。根据《税法典》第4条第(1)款,税法修改应在公布后至少6个月方可生效。然而,第156/2024号政府紧急法令于2024年底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即予适用,且仅数月后规则又经第21/2025号政府紧急法令再次修改。

这些快速变化造成了实际困难,尤其是在确定计税基础方面:哪些建筑物属于第1类,对已缴纳房产税的建筑物如何处理,以及如何确定账面净值。

企业应当核查的事项

  • 2026年度计税基础。纳入了哪些建筑物,其中是否有部分已须缴纳房产税,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是否确定正确。
  • 2025年度申报。是否正确适用了第21/2025号政府紧急法令规定的降低税率,以及是否需要提交更正申报表。
  • Sumele plătite în plus. Eventualele diferențe pot fi recuperate prin cerere de restituire sau compensare, în condițiile prevăzute de Titlul VII – Capitolul II din Codul de procedură fiscală în termenul general de prescripție fiscală de 5 ani prevăzut de art. 219 din Codul de procedură fiscală.
  • ANAF税务检查。应妥善保存证明建筑物归类的文件,因为即使该税废止后,2025年和2026年度的申报仍可能受到检查。

您是否曾就不属于计税基础的建筑物缴纳了特殊建筑物税?我们将分析您能否申请退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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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筑物税常见问题

2027年还需缴纳特殊建筑物税吗?

不需要。根据第89/2025号政府紧急法令,特殊建筑物税自2027年起废止。最后一个应纳税年度为2026年。

2026年特殊建筑物税的税率是多少?

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筑物账面净值的0.5%计征;对于纳税人使用的属于国家或行政区域单位的建筑物,税率为0.25%。

特殊建筑物税的申报和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5月25日,税款分两期等额缴纳,截止日分别为2026年6月30日和10月31日。于5月25日前全额缴纳可享受10%的优惠。

特殊建筑物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特殊建筑物税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予扣除。

特殊建筑物税是否也适用于房屋?

如果该房屋依照《税法典》第九编须缴纳房产税,则不适用。特殊建筑物税主要针对《固定资产目录》第1类所列的特殊构筑物。

我们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Adesman & Asociații(阿德斯曼律师事务所)团队协助企业确定和申报税款,应对税务检查,并对税务处理决定提出异议。详细了解我们的税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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